广东惠州:支持发放住房消费券,拟优化四区落户条件
发布时间:2023-08-10 13:52:29 文章来源:腾讯网
中新经纬8月10日电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就《惠州市住房发

中新经纬8月10日电 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就《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23—2025年)》(下称《住房规划》)公开征求意见,拟优化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落户条件;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或发放住房消费券。

惠州市住建局介绍,《住房规划》共分八章:

第一章为发展基础与形势展望。含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发展机遇、面临挑战等内容。重点对上一版规划进行了实施评估。


(相关资料图)

第二章为发展要求,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三个方面内容组成。

其中,主要目标为2023至2025年惠州市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21万套左右,招拍挂供应住宅用地265公顷左右;新增筹建公共租赁住房560套,发放租赁补贴1173户,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6000套(间),力争达到21000套(间);住房公积金新开户职工人数34.25万人,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额170.86亿元;新开工住宅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新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00个。以上目标任务均与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进行了衔接。

第三章至第七章为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主要任务包括“撑产业、稳市场、强保障、提品质、优布局”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具体为:

一是撑产业,围绕“3+7”产业园区建设,满足企业员工居住需求,支持制造业当家。

二是稳市场,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规划》提出,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商业银行要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建立科学审慎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具备购房能力的购房人,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缴存职工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办理商转公业务。

《住房规划》还提出,实施更加积极宽松的落户政策,探索适当放宽准入条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优化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落户条件,对于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人群,探索适当放开居住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

此外,《住房规划》明确,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长租房政策,推动落实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网络信息平台登记备案制度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制度,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贯彻落实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和房产税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或发放住房消费券,支持“二孩”“三孩”家庭。

三是强保障,深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稳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四是提品质,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住房绿色低碳智能发展。

五是优布局,立足县(区)发展实际,走差异化、多元化的高质量住房发展之路。

重点工程有六项,具体为:人才安居工程、产业园区居住配套提升工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以及支持各层次人才安居需求行动计划、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行动计划。

第八章为保障措施。从组织、政策、机制、用地、资金等五个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推动住房发展工作有序推进。(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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