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热文:珠海金湾、斗门开展专题培训: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3-06-29 21:41:55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6月,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出台,社会各界对无障碍建设

2023年6月,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出台,社会各界对无障碍建设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对于无障碍城市建设,有哪些法规、标准需要遵守?社会各界又应当如何尽己所能,积极参与其中?

为进一步推动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进程,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南方都市报等单位发起了“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深调研”,开展了系列调研、宣传活动。近日,“深调研”课题组启动了无障碍城市建设专题培训,旨在推动相关法规、标准落地,为各单位开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资料图片)

培训内容

讲解建设标准、法律法规

诠释无障碍城市建设重要意义

6月27日至28日,“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深调研专题培训”先后在金湾区、斗门区举行。培训由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南方都市报社组织并指导,金湾区专场培训由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湾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办,斗门区专场培训由斗门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办;培训由“深调研”课题组牵头人、南方都市报高级记者王靖豪担任主讲人。

各区住建、城管、交通运输、教育、民政、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及各代建单位、审图机构、施工单位、养护单位等单位代表合计150余人参与了培训。

金湾区专场培训。

培训阐述了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宗旨,并对珠海近年来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回顾。培训指出,无障碍城市建设是解决残障人士现实困难最直接的途径,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有力抓手,在国家法规、国际条约均对无障碍建设作出要求的背景下,还是进一步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培训对《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进行了剖析,通过展现《条例》对各单位工作职责的明确规定,协助各单位进一步厘清工作内容。针对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中时有发生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缺失、不符合标准、被占用等情况,培训讲解了《条例》对应的罚则,推动各单位自觉做到依法履职。

斗门区专场培训。

同时,培训详细解读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结合“深调研”走访期间收集的真实案例,直观呈现了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厕所、无障碍车位等设施的建设要求,并通过对各类设施改造工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归纳,设计了快速判断路径,协助各单位实际开展工作。

此外,培训还对全国各地无障碍建设概况进行了介绍,呼吁各单位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无障碍理念宣传力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

南都观察

以思想观念的“有爱无碍”

构建无障碍城市建设新格局

近年来,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在设施配备、法律保障等层面,均取得新的突破。“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深调研”自2021年启动以来,有力推动全市各大公共场所整改无障碍设施相关问题;《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于2022年出台,使珠海成为全国第二个对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的城市;2023年,珠海《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列入工作安排,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迎来前所未有的“加速度”。

培训对《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进行解读。

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能否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无障碍意识,使各项建设标准、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直接影响着有需求者的实际体验与无障碍城市的建设成效。

从培训情况来看,各参与单位对无障碍城市建设涉及的标准、法规,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对于无障碍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也有了进一步认识。培训的开展,对无障碍城市建设“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作出了诠释,在普及相关标准、法规的同时,也对推动各单位充分理解无障碍城市建设必要性、进一步在全社会宣传无障碍理念,产生了积极影响。

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走深走实,既需要设施、服务“硬环境”的持续提升,也离不开法规、制度“软环境”的不断优化。对此,社会各界亟需以思想观念的“有爱无碍”,让每一处设施、每一条规定都能发挥作用,以共建共治共享的无障碍城市建设新格局,推动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无障碍城市建设深调研”系列报道

统筹:王靖豪

调研组成员:张景淞 曾奎达 韦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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