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居民已婚期间被冒名再次登记结婚,法院发出司法建议-焦点热门
发布时间:2023-06-21 17:41:55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记者赵青通讯员吁青段弘宏6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

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吁青 段弘宏 6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资料图片)

案例涵盖了行政处罚、征收补偿、行政登记、行政强制等多个类别的行政行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房屋拆迁补偿、土地征收、工商登记、结婚登记、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

彰显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创新行政审判监督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实现行政争议案结事了政和,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实践和担当作为。

【典型案例】

居民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结婚

法院发送司法建议启动纠错

陈某与温某于2002年3月21日在河源市某县登记结婚,于2005年8月20日登记离婚。

2004年4月14日,“陈某”和案外人向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审查后作出婚姻登记并为其办理结婚证。

陈某主张其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2004年的婚姻登记,请求民政部门撤销被拒绝后诉至法院。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陈某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属实。虽陈某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但考虑到陈某确因2004年被冒名婚姻登记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法院专门组织民政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听取行政机关纠错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商讨解决办法。

根据协调情况,法院决定通过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司法建议书的方式,启动行政纠错程序。收到司法建议后,某县民政局撤销了2004年的婚姻登记,困扰陈某多年的冒名婚姻登记案件得到实质解决。

【典型意义】

婚姻登记与撤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对已查实的冒名婚姻登记但当事人因超过起诉期限无法寻求司法救济的情形,由登记机关主动纠错,是最优路径。

本案法院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启动自我纠错程序,共同帮助原告摆脱“被结婚”难题开启新生活,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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