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生态卫士”!广东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公益诉讼守护绿美广东 即时看
发布时间:2023-06-14 11:54:31 文章来源:羊城派
当好“生态卫士”!广东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公益诉讼守护绿美广东文、图/

当好“生态卫士”!广东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公益诉讼守护绿美广东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


(资料图)

通讯员 粤检宣

走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畔,阳光洒在水面上,一片波光粼粼。几只白鹭不时从河畔嬉戏觅食,不时结伴掠过河面,一派怡然自得的景象。“河水变清了,水里的鱼儿也多了,白鹭都飞回来了,住在这里很舒心。”家住横岭水畔的林先生感叹道。

“清水绕人家”的岭南水乡美景,正出现在广东的不同角落。“功臣”之一,当属于广东检察机关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致力于建立健全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动加强跨区域海洋、河流、湖泊、森林等的综合治理和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

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2018年至2023年3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750件,履行诉前程序15030件;提起诉讼1179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督促修复被损害的水源地、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水域等38.5万余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40.8万余吨,起诉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修复费用等并经法院生效判决支持53亿余元。办案规模和质效均居全国前列,“守护海洋”专项活动办案规模居全国第一,多次在全国检察系统作经验交流,共19件案件入选全国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

6月5日至11日,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周活动的一部分,广东检察机关组织媒体观察团于6月7日-9日走进河源、惠州等地,探访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故事。

护航粤港生命之源

6月7日下午,记者一行来到了河源万绿湖公园。雨后初霁,微风习习,万绿湖波光荡漾,湖水清澈纯净,航拍镜头下,湖面小岛星罗棋布,群山云雾缭绕,宛如一幅水墨画卷。

万绿湖又名新丰江水库,位于东江中上游,是华南地区最大的人工湖,总面积1600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70平方公里,蓄水量139亿立方米,是广东、香港重要饮用水源地。

记者一行人乘船在万绿湖面上,行至湖面开阔区域,环保监测人员在对水质进行实时检测。监测人员告诉记者,会根据湖泊保护区域的不同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其中一类保护区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Ⅰ类水质标准,简单处理即可饮用。

河源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邓敏婕介绍,为了保护万绿湖,河源市检察机关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巡河行动,以公益诉讼检察实际行动保护和改善东江流域、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自2019年以来,河源市检察机关在饮水安全、沿线流域养殖污染、非法洗砂、侵占河道、水浮莲治理等方面下功夫,共受理涉东江、韩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5件,立案86件,发出检察建议69份,全力筑牢河源护水治水的绿色屏障。

“我就是河源人,保护家乡的母亲河,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河源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徐子豪说。

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放!”随着一声令下,一条条鱼儿活蹦乱跳地游进东江河中,它们将在这里繁衍生息,丰富河流的渔业生态资源。6月8日上午,一场增殖放流活动在河源市东江国家湿地公园举行,现场共增殖放流鱼苗10万余尾,而购置鱼苗的费用来源于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涉案人员赔偿的生态损害赔偿金。

“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侵权主体刑事责任的同时,还依法要求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并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聪介绍,此次增殖放流的鱼苗种类主要是青鱼、鲢鱼等适合在东江生存的,可强化东江流域生态。

当天,东江国家湿地公园作为河源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进行揭牌。

早在2022年4月,河源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等单位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案件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以法律监督联动山水林湖一体化司法保护。

“此次‘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的设立,目的是推动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原地修复难题,在指定地点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开展替代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河源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不仅仅在河源,全省共有11个地市、65个县区建立了“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其中,深圳、东莞、惠州、河源和汕尾五市检察院与深圳市中级法院签订东江流域保护协作备忘录。

今年3月,广东与福建、江西、湖南省检察院建立四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省际协作机制。此外,广东各地检察机关还围绕粤闽赣边、西江、练江、韩江、珠江口、东江、琼州海峡、北部湾等重点区域,联合周边5省建立市级、县级检察协作机制。

保护湿地“不以案小而不为”

6月8日傍晚,记者一行又来到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红树林城市湿地公园。位于北岸路一角,有一数百平方的洼地,里面有一滩积水,两旁的树木依水生长,郁郁葱葱,晚风吹过,树木随风摇曳,一片生机盎然。而在此前,这里堆满了从工地上运来的废土,严重破坏湿地生态环境。

“我们在主动巡查工作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原来是周边的工地施工单位非法腾倒废土,于是我们依法向林业、住建等部门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全面履职,保护受损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惠州大亚湾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建华说,经整改,损毁的1000多平方米红树林植被得到恢复,湿地生态得以修复。

“虽然案件很小,但意义重大。在保护湿地生态环境方面,检察机关不会因‘案小而不为’。”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河湖遍布、水网纵横的岭南,广东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守护千万亩绿美湿地。

在湛江,围绕着全国红树林集中分布面积最大、占比33%的广东湛江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湛江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推行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聘请观察员655名,广泛发动群众共护湿地。2022年12月,湛江市检察院在湛江红树林管理局、霞山区特呈岛等地设立9个红树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强化与红树林管理局的双向协作配合,做到工作联商、线索联拓、案件联办、问题联破。

在清远,检察机关成立2个生态检察室和4个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靶向监督,精准施策,开展污水治理、河道滩涂种植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问题治理。

督促治理生态“疑难杂症”

6月9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联合惠州市检察院在惠州西湖开展“生态检察助力绿美广东建设”法治宣传活动,其中宣传展板上的惠阳区淡水河横岭水公益诉讼案引众赞。

横岭水是东江支流,河长19.35公里,流域面积138平方公里,毗邻深圳、大亚湾经济开发区。由于近年来深圳经济高速发展,横岭水流域发展速度也大幅上升,污染负荷随之增大,而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跟不上需求,导致该河截至2018年水质仍为劣V类。

2019年9月,最高检下发《关于对51起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予以挂牌督办的通知》,其中就包括对广东惠州惠阳淡水河支流横岭水水污染公益诉讼线索进行挂牌督办。

当月,广东省检察院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横岭水水污染公益诉讼线索逐级向下交办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在广东省检察院具体督办下,惠州市检察院、惠阳区检察院上下联动,经过初步调查核实、研判,惠阳区检察院对横岭水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进行立案。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和支持下,惠阳区政府按照中央、省、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和相关实施方案,将横岭水治理工作列为首要工程,累计投入治理费用8亿余元,完成流域治理。

2020年11月至12月,惠州市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横岭水水质达标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现状水质基本从地表水劣Ⅴ类提升到Ⅴ类标准。为了进一步巩固办案成效,惠州、深圳两市五区检察院还建立了淡水河保护协作机制。

6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横岭水畔看到,如今这里已是水清鱼跃、鹭鸟成群,更有岸边垂钓和嬉戏的市民,不断传来欢声笑语。“熟悉的横岭水又回来了。”家住附近的林先生说。

这只是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公益问题最突出的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尾矿污染、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等案件,进一步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环境公益损害问题。截至目前,广东检察机关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逐级建立台账清单,全省共排查相关线索610件,立案235件。(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倩

校对 | 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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