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广州市第六中学师生活动用房拆危重建工程高坠事故查明
发布时间:2023-05-31 20:48:09 文章来源:中国基建报
致1死,广州市第六中学师生活动用房拆危重建工程高坠事故查明今日(5月31日),本报从广州市海珠区政府获悉

致1死,广州市第六中学师生活动用房拆危重建工程高坠事故查明

今日(5月31日),本报从广州市海珠区政府获悉,广州市教育局第六中学师生活动用房拆危重建工程高坠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2年12月18日,广州市教育局第六中学师生活动用房拆危重建工程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调查显示,事故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总包单位为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广州市穗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2年12月18日14时左右,广州市穗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班组长廖某国安排本公司廖某华、米某明2人清理楼下外架外围垃圾,宁某堂、郑某风(事故死者)2人清理外脚手架上的垃圾及安全设施维护。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4时15分许,郑某风由1#楼梯行至六楼,拟从六楼卸料口旁边的通道进入外脚手架清理垃圾及安全设施维护,在穿行6楼卸料口时,未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从卸料口边缘坠落。宁某堂听见异响,立即下楼查看情况,发现郑某风已坠落至首层地面,当即向 班组长廖某国汇报并打120。14时25分左右,120救护车到达现场,立即进行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14时30分左右医生确认当事人已无生命特征。

▲工程现场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郑某风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在穿行六楼卸料口临边通道时,未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滑入6层卸料口坠落至首层地面。

▲坠落口

此外,广州市穗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作业现场管理缺失。专职安全员未履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作为总承包单位,未根据施工阶段变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在楼梯口、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栏杆、洞口防护盖板等未按规范要求涂刷成规定样式的标示。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三建公司作为甲方,负有督促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中的违章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措施的责任,但该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劳务公司安全隐患,对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项目经理黄某磊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监理单位,对作业现场巡视不到位,实施监理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六楼作业现场违规违章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工程现场

调查组认为,广州穗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肖某胜,广州穗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议由区住建局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 全动态管理办法》进行动态记分。

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议由区住建局按照广东省住建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进行动态记分。

黄某磊,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建议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进行动态记分,同时建议由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处理。

王某英,广州穗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建议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进行动态记分,同时建议由广州穗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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